(吉隆坡16日讯)一名前店员因在TikTok平台直播中,展示一名女子化妆前后的脸部对比,而形成羞辱,今天在推事庭被罚款100令吉。
推事法拉娜比哈也指示被告努鲁希达雅尤索夫(23岁),如果没有缴付罚款,则以2天监禁取代。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4月5日早上10时51分,在冼都一个公寓单位内,在未经许可下,将受害人的照片用作TikTok直播背景图,并对比受害者化妆前后的脸部表情,因此抵触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100令吉罚款。
根据案情,受害者是透过WhatsApp收到朋友发来的直播画面录影后,得知此事;受害者因这种对比而感到羞辱和尴尬,于是向警方报案。
努鲁希达雅没有聘请辩护律师,她希望法庭给予轻判,因为她已经失去工作,不过,主控官安丽毕利柯副检察司要求判处适当的刑罚,以给被告一个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