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本地某公司以协助发展种族经济为饵,在人口密集公寓设立自助洗衣亭(kiosk),并提供“一条龙”服务,包括为资金短缺者向银行贷款投资,惟2名投资者付钱后,投资项目一直没进展,造成2人损失逾16万令吉,创业失败!
2名巫裔投资者苏菲安(39岁,公务员)及阿末(34岁,私人界员工)今天在大马国际人道主义组织(MHO)总秘书拿督希山慕丁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讲述遭遇;2人合共损失逾16万令吉。
苏菲安说,2人皆在雪隆地区的商场遇上招徕投资自助洗衣亭的公司员工,当时对方告知这项投资计划旨在帮助巫裔的经济发展,而投资者只需出钱,其他包括营运及选择营业地点皆由公司一手包办。
他指出,该员工很有耐心的给予考虑时间,而他当时刚好也正计划投资自助洗衣店,因此考虑一阵后,主动联系员工,并在对方的协助下,以妻子名义向银行贷款,再转账予对方后,却迟迟不见投资计划开始。
“我于2023年11月向对方确认投资,当年12月6日开始分3次将总数8万3000令吉,汇入有关公司的银行户头,当时有关公司代表表明将即时开始营业,但那都是骗人的话,因为到现在都还没开始。”
此外,阿末说,他于2020年2月杪在商场接触有关投资计划,并指本身面对资金短缺问题,但该公司人员却有能耐帮他向2家银行贷得7万8000令吉。
“现在创业不成,反欠下银行贷款,每个月需要缴还逾千令吉!”
不排除涉及投资者人数更多
希山慕丁认为,虽然目前仅有2名投资者现身,但他不排除涉及此投资项目的投资者人数实际更多,并指他建议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20条文(诈骗)展开调查。
他说,2名事主报案后,警方以双方曾签署合约为由,建议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追回投资金。
他认为,带有欺骗性质的合约应被视为不合法契约,因此建议警方援引诈骗条文介入调查。
“在刑事法典下,涉案嫌犯可以被判罚款、监禁或鞭刑,但是,民事诉讼却让起诉者对于不遵守法庭判决者无可奈何,被告可以在公司被关闭后,再开设新公司重新营业。”
他指出,不排除或有更多民众投资有关项目,因此呼吁他们挺身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