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货卡在大使路收费站猛撞夫妻共乘大型摩哆后逃逸,涉事货卡司机刑期从30天增加至6个月!
吉隆坡高庭法官慕尼安迪今天检讨此案裁决后,将被告面临的刑罚,从原本的坐牢30天改为6个月;而原本的1万2000令吉罚款则维持。
这起案件上周二(13日)在推事庭审理时,被告已当庭认罪,因此被判监禁30天、罚款1万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监禁12个月取代。

主控官莫哈末沙比里副检察司向慕尼安迪指出,此前的判决并不足以反映法律对相关罪行的威慑力,同时也无法反映国会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的承诺。
他说,被告已缴付1万2000令吉罚款,不过此案受害者已终身残疾且需要依赖家人照顾和到医院的治疗。
“而49岁的女受害者因为内出血,目前还在医院加护病房。相比较之下,被告的刑罚转眼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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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沙比里说,由于推事在下判时未有充分考虑公众利益,导致判决出炉后引发社会哗然,呼吁应该给予司机更严厉惩罚。
32岁被告K达马拉祖(销售员),被指于2025年5月10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在南北大道往市中心方向的大使路收费站前,鲁莽驾驶黑色日产Navara货卡,因而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鲁莽驾驶危害道路使用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