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0日讯)疑患有恋童癖军人,涉嫌在车内强奸、非礼一名未成年少女,同时还向少女作出“儿童性诱拐”行为,他今日在甲市爱极乐地庭否认5项控状。
该名军阶为中士(Sarjan)的被告莫哈末祖菲卡(32岁),在法官哈德丽雅面前否认有罪,遭法庭批准以2万5000令吉保外,案件定6月26日过堂。
控状指被告于本月4日下午1时许,在晋巷某超市泊车场一辆VIVA车内,强奸、抚摸12岁又6个月大的少女胸部,并要求少女捉着被告的生殖器官,牴触刑事法典376(1)条文、2017年儿童性罪行14(a)条文及14(b)条文。
被告也在2017年儿童性罪行12条文下,在上述时间及地点,通过手机诱导受害者作出性侵犯的行为。
被告代表律师安立峇星说,被告在军营服务10年,目前是家里主要支柱,负担妻子及儿子生活。
此案由华达依萨副检察司主控。
根据报导,13岁少女瞒着家人与军人频密联络,直到近日少女母亲发现异样,从女儿手机查出两人聊天对话,而揭发女儿被丈夫的同僚非礼。
消息指出,少女为甲州某寄宿学校的学生,33岁的母亲(家庭主妇)于本月11日周末,趁女儿从宿舍返回瓜拉双溪峇汝住家,检查女儿手机时,发现女儿与嫌犯的聊天记录。
据悉,少女与嫌犯于今年1月频密见面,经常在附近住宅区的游乐场“约会”,也多次出外。嫌犯于本月4日在家人不知情下载少女出外兜风,并在车里非礼少女。
据了解,为母者质问少女,少女承认被嫌犯非礼,母亲于本月12日携带少女到瓜拉双溪峇汝警局报案,嫌犯于本月13日傍晚6时30分在甲州警察总部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