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独家报导)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杨映波指出,若养父母为领养儿女申请报生纸或身分证时提供假资料,的确具有法律责任。
他接受《中国报》电访时说,若养父母依据法律程序领养儿女,那他们的法律地位便坚固。

他解释,不然,一旦有关程序被发现有误,在领养儿女未成年下,法庭会根据孩子利益来决定是否交由孩子生父母照顾。
“对于成年的领养儿女,领养程序不当则可能导致孩子在继承养父母产业上出现问题。”
杨映波说,但一切仍需根据案件事实以及相关法律条文而定。
据了解,这些养父母多是从代理手中获得伪造的医院出生证明,并以此申请领养儿女的报生纸,因而抵触提供虚假出生资料的法律。
另外,由于申请报生纸的资料不实,也导致养父母为领养儿女申请身分证时,所提交的资料不实,而再度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