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1日综合电)台湾一名在花莲监狱服刑的受刑人小明(化名)于2023年8月间,遭同房的两名舍员阿德、阿志(均为化名)性骚扰。其中一人不断以脚趾触碰其肛门,甚至造成肛门出血;另一人则以脚尖碰触其下体。事情曝光后,两人遭提起公诉,最终均被法院依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
根据判决书,小明、阿德与阿志于2023年8月中旬至21日期间被共同收容在法务部矫正署花莲监狱,并同住一间舍房。未料在8月20日,阿德趁小明仅穿着内裤、背对他弯腰洗碗时,站在一旁开口说道:“从后面给你撞,会波波波吗?”随后,阿德抬起右脚,以脚趾触碰小明的肛门。小明发觉后立刻转身,阿德才暂时停止行为。
不过,当小明再次弯腰洗碗,并提醒对方“别玩”时,阿德竟回应“给你舒服一下”,接着再度抬脚,以脚趾碰触小明肛门数秒后才收回。尽管小明多次示意拒绝,阿德仍不理会,甚至第四度以脚触碰其臀部,直到小明转身喝止:“好了啦”,阿德才停止骚扰行为。
小明原以为骚扰已经结束,没想到当天又遭另一名舍员阿志以右脚尖触碰其生殖器。当小明感觉到碰触后,立刻移动身体位置,阿志的脚也随即未再触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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