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7日讯)因邮包散发异味被揭运毒,保安员今日在交替控状下认罪,逃过死刑,被判监禁8年6个月及鞭笞10下。
42岁被告莫哈末依曼(保安员),涉嫌在6年前邮寄含有大麻包裹,因邮包散发异味被揭运毒,他原本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下被控,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定罪,罪成者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

被告今日在控方提呈一份交替控状,改控拥毒罪名后,选择认罪。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9年12月6日下午4时42分,在峇株巴辖一家快邮公司,拥有664.6克大麻,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6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A(2)条文下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少5年监禁,最高终身监禁及最少10下鞭笞。
麻坡第一高庭法官梅奥尔判处被告坐牢8年6个月,另加10下鞭笞。
案情指出,2019年12月7日下午1时45分,警方接获雪州梳邦再也一间快邮公司投报,指公司检查人员发现邮包散发异味,报告给上司,监管人员事后检查出文件夹包裹里有青色的块状物。
(本报刘福来摄)
调查发现该包裹是从峇株巴辖一家快邮公司所寄出,该名监管人员过后又在6个包裹里查获同样的东西,并查出该公司总共寄出24个同样的包裹,于是报警。
警方共截获24个包裹,包裹内另有多个小包装,每个包装里分别有最少3.57克至70.59克的大麻,总重量为954.19克。
警方事后于2019年12月10日下午3时30分,在峇株巴辖一家快邮公司调阅监控发现,被告曾在同年12月6日下午4时42分,到该公司寄出相关邮件,并将被告逮捕。
此案主控官娜比哈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依斯干达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