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讯)前警长莫哈末法鲁克因索取及收受2000令吉贿赂罪成上诉案,今日在联邦法院驳回其上诉申请后,即日起服刑一年。
由上诉庭法官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拿督阿兹米阿里芬及拿督诺林巴达鲁丁组成的三司,一致驳回莫哈末法鲁克的上诉,维持地庭与高庭的原判。
法官仄莫哈末鲁兹马在判词中指出,大量证据显示本案存在索贿、收贿及贿款交付行为,由于初审法官的判决无误,法院没有理由推翻。
他强调,该上诉毫无法律依据。
联邦法院维持被告两项控罪的定罪判决,每项罪名各判处1年监禁及1万令吉罚款,刑期同期执行。
法官仄莫哈末鲁兹马同时发出收监令。此前以3000令吉保释金保释的被告,在庭上缴清2万令吉罚款后,即刻被押往监狱服刑。
现年36岁的莫哈末法鲁克原隶属吉兰丹日里警区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他被控于2017年11月间,向一名嫌犯家属索取贿赂,作为篡改尿液检测报告的代价。
2022年9月,地方法庭裁定被告两项贪污罪名成立,判处每项罪名各1年监禁及1万令吉罚款,刑期同期执行。被告针对裁决提出的上诉,于2024年3月遭高庭驳回。
被告辩护律师为拿督阿末扎哈里慕海亚,控方代表为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法拉艾琳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