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教育部已发出通令,规定教师使用社交媒体时的指南和着装规范,包括禁止穿着引人注目的服装,如紧身、暴露或透明,以致显露身体曲线及内衣。
这份志期5月30日的通令由副教育总监(学校运营)再纳阿巴斯签署,其中列明教师的着装规范,即禁止教师穿着引人注目的服装,以致显露身体曲线及内衣,因这可能会对个人形象和教师专业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教师应穿着得体、整洁、合宜的服装,体现道德价值观、工作操守与教师职业的尊严。”
此外,通令也规定教师必须遵守专业操守,在使用社交媒体时必须负责任并遵守道德规范。
通令指出,教师禁止发布不雅、可能引起负面观感,以及损害个人形象、学校、县教育局、州教育局和教育部形象的帖文、照片和视频。
“教师也不得散播具煽动性、虚假、敏感,尤其涉及种族、宗教和王室(3R)课题及政治内容,同时禁止散播任何所属单位可引起纠纷的内部事务。”
教育部提醒所有教师务必保持诚信,遵守礼仪,保持良好行为和个人形象。
“无论是在工作场所、公共场合或是社交媒体上,教师必须维护职业声誉,以加强社会对教育机构的诚信和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