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日讯)印度籍男子非礼本地印裔女友年仅11岁的女儿,经过年余被关押的日子,被告今日在法庭改口认罪,遭判坐牢6年及鞭3下。
此案原本于今日在甲市爱极乐地庭过堂,曾担任货舱员工的被告沙克迪华(30岁)在法官面前俯首认罪,为此被判坐牢6年及3鞭,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被告被控于2023年11月24日晚上10时30分左右,在甲市格南葛花园某公寓非礼11岁女童,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条文。
(视频:郑素瑾)
根据案情,此案事主是育有3名孩子的单亲妈妈(39岁),也是受害者母亲,而被告是事主的男友。
事发当天下午时,事主与被告携带3名孩子到吉里望海边散步,晚上约9时许被告留宿在事主家,接着趁事主在房内睡觉,被告在客厅处非礼受害者,即抚摸受害者胸部及臀部。
事发后,被告警告受害者对此事保密,直到同年12月4日,受害者告诉母亲其遭遇后,事主到东街纳警局报案。

被告代表律师沙乐云说,被告从2017年至2023年担任货舱员工,直到同年12月4日被捕,至今在监狱已1年7个月。
他说,被告目前只想回到印度,与家人生活,以及负担在印度的两名妹妹。
主控此案的是诺阿丝妮妮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