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日讯)12岁女童被父母虐待及关狗笼案,该名12岁女童已康复出院,并于上月尾入住照护中心,接受安置与照顾。
槟州社会发展及福利委员会主席林秀琴指出,女童早前抗拒入住孤儿院,但她于上月28日探访该女童时,成功劝导对方接受照护中心的照顾。
她今午受访时说,女童于5月尾从槟城中央医院出院,现阶段不合适回家,因此目前暂住在该间照护中心。
“女童身上的伤势已痊愈,心理状况和情绪也良好稳定。”

她指出,涉嫌虐待女童的双亲已被提控上庭,且在庭令下禁止探望女童。
“让我们携手守护每一个孩子,共同创造一个更安全、更温暖、更充满希望的未来。”
5月19日,一名六年级女学生因身体疼痛,被辅导老师发现其背部有伤口和瘀青后,揭发她遭父母鞭打,更曾被关进狗笼里,事后校长向警方报案。
警方在受害者位于新港的住家中,起获用作鞭打的藤条。
皆为高管夫妇的女童的父母,于5月27日被控上浮罗山背法庭,两人皆不认罪,法官允许两名被告各以1万令吉保释。
47岁男被告及49岁女被告,被控在本月18日早上7时30分,在位于峇六拜的公寓单位,作为一名12岁女孩的法定监护人,被控以虐待方式对待该孩童,导致其身体受伤,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即疏忽照顾孩子,使其暴露危险。
除了保释金,2名被告保外候审期间,每月需到附近警局报到、不得骚扰受害人(即被告女儿),及须交出护照给法院保管。案件将于7月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