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4日讯)不堪受到挑衅,女辅警在购物商场打伤一名女子,而被判罚款1500令吉。
32岁的被告努莎兹琳为辅警,她昨日在新山推事庭,被控于1月3日下午2时50分左右,在购物商场正门口蓄意伤害一名34岁女子。
根据案情,被告多次击打受害者的腹部和胸部,并踢伤受害者的腿部,导致受害者软组织损伤。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

被告认罪后,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过去两年一直担任辅警一职,没有出现任何问题,希望推事减轻被告的刑罚。
不具名的律师指出,事件起因是被告受到受害者的挑衅后,发生争吵而导致。
“我希望推事考虑到被告已经认罪,否则即使被告并非公务员,也可能被解雇。”
该律师也说,被告的月薪仅1700令吉,还需要照顾父母及6名兄弟姐妹。
另外,主控官努法蒂哈副检察司则要求推事判处被告合理的刑罚,以警示被告及大众人士。
最终推事判处被告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则以监禁两个月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