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14年前谋杀情人而被判处死刑的前警员,今日被上诉庭驳回其上诉申请,维持高庭的死刑判决,以向所有警员传递必须遵守法律的明确讯息。
上诉庭法官拿督王健强指出,根据1967年警察法令第13条文,所有警员皆须宣誓,依法履行职责。
“上诉人谋杀死者,违背了他所做出‘服从、维护及执行法律’的承诺。”
他表明,基于公共利益,法庭行使了酌情权,做出上述判决。
去年9月,上诉庭三司驳回了阿末里扎就他杀害27岁卡蒂妮一案中的定罪和刑罚,所提出的上诉;另外两司为拿督苏邦莲和拿督柯林劳伦斯。
王健强在长达37页的判决书中提到,阿末里扎用刀杀害死者,造成死者身上的10处伤口,包括极其严重的第二刀伤。
“在谋杀死者后,他试图掩盖罪行,声称卡蒂妮是被入屋抢劫的窃贼所杀。
“更糟糕的是,他竟报假案,毫无悔意。”
他说,阿末里扎利用本身所接受的警察培训和担任调查官的经验,来掩饰自己的罪行。
他提到,根据法医的供证,阿末里扎所受的伤是自己造成的,与劫匪搏斗造成的伤势不符。
当时担任警长的阿末里扎,是于2011年9月29日凌晨4时至5时之间,在根地咬一间公寓内,杀害卡蒂妮。
根据案情,阿末里扎在事发当天身处卡蒂妮租住的公寓,但他将现场伪装成劫匪闯入公寓,并袭击了他们两人。
起诉人是因为死者据称与另一名男子有染,而起了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