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予,作为爱的能力的主要表现,奠基在个人的人格发展。只有成熟的、建设性的人格,才能克服依赖性、自恋性和剥削性。他们不从外求爱,反之他们对自身人性力量充满信心,有勇气仰仗自身的能力去达成自己所想要的爱的关系。缺乏给予能力的人,人格不成熟的人则因为认为爱是依赖、自恋、剥削而不敢去爱。他们不敢去爱的程度,和他们缺乏爱的能力和成熟的人格的程度成正比。
佛洛姆对“给予”赋予了新的角度的诠释,在这种诠释之下,对照我们看到的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难理解问题出现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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