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行动党支持赵明福家属,考虑入禀司法检讨挑战有关“无进一步行动”(NFA)决定,并要求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重新检讨其决定,不再拖延对涉及赵明福之死的相关人士检控工作。
行动党全国主席哥宾星和秘书长陆兆福发布文告指出,行动党坚持要涉及赵明福之死的凶手,被绳之以法的立场始终不变。
文告说,该党组建律师团,并要求召开验尸庭以鉴定其死因。
“在有关过程,我们确认赵明福的颈部有瘀伤。2011年1月5日,验尸庭裁决此案为‘存疑判决’(open verdict)。”
“由于对此判决不满,于是向莎阿南高庭要求检讨有关判决。惟高庭驳回了我们的申请,并维持了验尸庭的判决。”
文告指出,该党向上诉庭提出上诉并取得胜诉,验尸庭和高庭的判决均被上诉庭推翻。
文告概述,上诉庭在考虑所有证据之后,裁定赵明福的死亡是源于“身份不明人士的非法行为所致,当中包括涉及参与逮捕和调查死者的反贪会官员”。
“我们也协助并代表赵明福家属展开民事诉讼,并成功促使政府和反贪会承认须对导致赵明福死亡的疏忽行为负上责任。赵明福家属获判60万令吉赔偿,以及6万令吉堂费。”
文告强调,虽然调查此案和鉴定责任方属于警方的任务,但总检察长有权根据调查结果决定下一步行动。
“根据联邦宪法,只有总检察长一人拥有决定是否展开检控的斟酌权。基于上诉庭和高庭民事诉讼已作出的判决,总检察长必须解释他为何在本案中没有行使有关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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