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2日讯)涉嫌在2023年至今年1月性侵、鸡奸多名男童,面对15项控状的一名可兰经研习中心的舍监,对其中3项控状俯首认罪后,被法官判处监禁6年及鞭笞2下。
被告是38岁的莫哈末凯里菲特利,今日在芙蓉地庭上泣不成声,并在法官拿汀苏丽达面前承认犯罪,苏丽达谕令刑期从5月25日的被捕日算起,同时法官还下令被告,在服刑期满后接受为期一年的康复辅导及警方监督。
根据分开宣读的3项控状,被告承认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日到今年1月7日期间,在仁保一间可兰经研习中心的舍监室内,性侵及鸡奸当时年仅12岁4个月、13岁4个月及10岁7个月的男童。
被告因此触犯刑事法典377C条文及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14(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16(1)条文下同读。
被告并未聘请律师,被告在向法庭求情时要求轻判,因为自己未婚还必须照顾年迈的父母。
主控官诺阿芝哈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判以相应的刑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她指出,被告认罪并不能作为减轻刑罚的理由,尤其此案涉及儿童,更应严惩。
她说,在此案件中,被告身为一名老师(舍监),原本的职责是照顾并保障儿童的安全,但他却滥用职权,犯下性侵犯的罪行。

“我恳请法庭给予相应的惩罚,以对被告起到警示作用,法庭应将公众利益置于被告个人利益之上。”
她也请求法庭指示被告接受辅导及接受警方监督。
另一方面,被告对于另外6项性侵及6项鸡奸另外5名儿童的控状否认有罪。
此外,被告对6项性侵指控和6项鸡奸指控不认罪,这些指控涉及其他多名儿童,其中包括同一名受害者,年龄介于8岁至12岁零9个月。
这些罪行被指于2024年3月至2025年1月间,在瓜拉庇劳甘榜冷邦巴纳斯的同一间可兰经研习中心及一间民宅内发生。
控状是根据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14(a)条文、14(b)条文(792法令)以及刑事法典377条文提控被告。
由于被告已承认3项罪名,诺阿芝哈副检察司未对其余的12项控状建议保释。
法官择定案件7月14日再次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