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13日讯)一名42岁妇女涉嫌纵容情人性侵其未成年女儿,昨日在哥打峇鲁地面控,被告不认罪,案件将于7月15日过堂。
根据控状,案发时是5月31日晚上10时许,被告被指在住所内放任其50岁的无业情人莫哈末哈尼夫,性侵其16岁7个月大的女儿。

莫哈末哈尼夫在面对强奸罪时,不认罪。他被指触犯刑事法典376(1)条,一旦罪成,可处以最高20年监禁及鞭刑。
被告的行为违反2001年儿童法令31(1)(b)条文,最高可判处5万令吉罚款或20年监禁。
较早时,主控官卡马鲁副检察司以案件性质恶劣且涉及未成年人为由,反对保释申请。
法官阿末巴兹里最终择定案件延至7月15日过堂,以便被告聘请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