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5日综合电)台湾台中一名人妻梦梦(化名,下同)因和丈夫争吵离家,却和房东多次在租屋处发生性行为。虽然梦梦主张是遭房东性侵、并非自愿,但法官在勘验两人露骨对话后,认定确有侵害配偶权之行为,判处梦梦和房东需赔偿丈夫10万。
判决书指出,梦梦和丈夫阿明结婚6年,原本感情融洽,但阿明发现,梦梦自2023年12月起频繁在租屋处过夜,并在家中电脑发现梦梦和房东的讯息,一气之下告上法院,求偿50万元。
不过梦梦在庭审时否认出轨,不仅称自己是因阿明家暴才在外租屋,更控遭房东趁机性侵,当时还曾报警并就医验伤,并非自愿和房东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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