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华裔女庙祝在没有执照下,向一名妇女收取超过7万令吉投资金,今日在地庭改口认罪,被判罚款2万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须坐牢1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被告沈来咏(译音,54岁)于2024年1月12日至3月6日期间,在蕉赖西方珍珠花园附近一家购物中心内,在没有根据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0条文取得执照的情况下,向一名44岁手工皂业者介绍一项外汇投资计划,并从对方手中收到7万589令吉79仙。
被告因此抵触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37(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坐牢10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被告自称代表一家金融机构,并承诺该名44岁女子每月可得8%至16%的回酬,对方随后在被告提供的网站上注册,并于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3月29日期间,分别向14个户头汇入总数58万3767令吉22仙的金额,但不曾获利。
调查发现,被告提供虚假投资资料,并于其银行户头收取受害者汇入的7万589令吉79仙,被告提及的金融机构也被证实,没有获得国行发放允许向公众集资的执照。
此案主控官M沙拉瓦南副检察司请求法庭判处被告相应刑罚,但被告代表律师慕依祖丁沙尼以其当事人对此感到后悔且是初犯为由,要求降低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