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讯)歌手纳因丹尼尔涉嫌在酒店性侵一名17岁少女,今日在地庭被控,否认有罪。
真名为莫哈末纳因丹尼尔的被告(28岁)通过闭门审讯,在地庭法官拿汀库纳松达里面前提出抗辩。
控状指出,被告于5月19日晚上8时56分,在八打灵再也希望路的一家酒店性侵一名17岁女孩。

被告因此触犯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20年监禁,以及鞭笞。
被告代表律师是莫哈末依旺及拿督阿米鲁里祖安,本案主控官为努鲁依扎副检察司。
法庭允准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外,外加一名担保人,附带条件是护照需交由法庭保管。
法庭择定此案于8月18日过堂。
媒体早前报道,被告在咖啡店结识17岁“打工妹”,多次私约会面后色相尽露,诱骗对方到酒店后性侵她。
八打灵再也警方于本月2日接获一名本地妇女的投报,指其17岁女儿遭刚认识3个月的被告猥亵后,翌日扣留涉案嫌犯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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