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8日讯)国会上议院前副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里,因在马六甲一项填海工程,收受23万5000令吉贿款和3辆豪车,今日在地庭被控20项控罪,但他否认有罪。
现年61岁的莫哈末阿里,在法官阿旺克里斯纳达面前聆听所有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作为一家发展商董事经理的莫哈末阿里,面对17项收受一名拥有拿督头衔的公司董事,贿赂介于5000至2万令吉的现金,总额高达23万5000令吉。
至于其他3项控状,则指他向同一人收受3辆豪车,车款分别是宝马730Li、路虎揽胜及宾利飞驰。
根据控状,有关贿赂被指作为酬劳,以委任该公司为承包商,负责执行“马六甲州中央县哥打拉沙马那地区水域100英亩填海工程”项目下的填海建设、竣工及所有相关工程,这个项目总值为4510万令吉,作为综合发展用途的一部分。
莫哈末阿里被指从2017年1月起至今年1月20日,分别在雪兰莪双溪毛糯、莎阿南格林玛丽工业区的一座建筑物内,犯下上述罪行。
他因而抵触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索取或接受贿赂),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和罚款。
反贪会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建议法庭,让被告以6万令吉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必须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莫哈末阿里的代表律师尤诺斯沙里夫表示同意。
法庭稍后允许被告以上述保释金额保外,并谕令被告禁止与控方证人接触;案件定于7月24日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