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轰动全国的毒虫弑父母天伦惨案,被告阿芬迪今日在承认两项谋杀罪名后,被高庭判处40年监禁及鞭刑24下。
法官慕尼安迪对44岁的被告作出上述判决,并下令刑期从被捕之起算起。
法官强调,法院考虑到被告所犯下的罪行十分严重,足以夺去其父母性命。

“这项判决具有震慑作用。被告的认罪表明他深感悔恨。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被告无权杀害自己的父母。
“因此,高庭就每项指控判处被告40年监禁和12下鞭刑,刑罚同时执行。”
此前,十五碑警区总部刑事调查组高级调查官哈斯尼胡申助理警监向法庭提交73件证物,包括刀具、刀片、木桌和衣物。
阿芬迪莫哈末阿古斯被控于2023年12月9日傍晚7时10分至7时20分期间,在吉隆坡十五碑县甘榜双溪本查拉的一间住家,谋杀82岁的父亲莫哈末阿古斯和72岁的母亲达丽丝玛。
他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将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不少过30年但不超过40年及鞭笞不少于12下。
去年11月27日,法官谕令被告前往怡保乌鲁近打幸福医院进行精神检查,以确认他于同年9月6日在庭上承认犯下谋杀罪,是理智且自愿的。
今年4月30日,主控官依扎丽娜副检察司告知法官,2月7日的精神健康医疗报告显示,被告在案发当时理智且清醒。
代表律师:
被告非蓄意谋杀
阿芬迪代表律师莫哈末鲁再尼求情时说,没有证据表明,被告曾计划袭击或杀害父母。
“案发前情况表明,他们是突然出现误会。这将否定任何有关被告蓄意谋杀的指控。”
他说,被告兄弟姐妹和亲戚都对他视而不见,他对自身行为感到后悔,并且有能力改过自新。
莫哈末鲁再尼透露,尽管他建议被告重新考虑,但被告仍在最初阶段认罪。
“被告失去所有家人,这对被告来说是一种惩罚。”
主控官依扎丽娜副检察司说,两条人命无故丧生,而这两名死者正是抚养被告长大的至亲。
“在本案中,我们不知道被告为何采取激烈行动杀害其父母。夺走一条生命是重罪,更何况是夺走两条生命,两人自被告年幼起便将其养育成人,其中一人更是被告的生母。
依扎丽娜副检察司指出,考虑到被告杀害父母的严重性,被告应被判处死刑。
“即使被告不被判处死刑,我相信被告感受到其行为带来的后果,因为没有亲属前来探望他,调查人员也指出,被告因本案被家人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