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8日讯)罗厘司机被控鲁莽驾驶造成4死1伤惨剧,4项控状被判罚款8万令吉及监禁8年,或以监禁3个月替代罚款。
被告威德里威尔(31岁)今天在太平高庭判刑,每项控状被判罚款2万令吉及监禁2年,由于刑期同时执行,换言之,被告只需服刑2年。

威德里威尔于5年前涉及夺命车祸被控4项控状,即2020年2月13日晚上10时20分,在怡保至江沙的37公里路段鲁莽驾驶,造成4人死亡,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即鲁莽驾驶导致乘客或他人死亡)。
此案自2023年由和丰推事庭作出有罪裁决后,被告提出上诉至太平高庭,惟最终遭法官驳回,两级法庭均一致认定被告罪名成立。

被告的辩护律师法兹尔陈词时说,被告非刻意引发车祸,而且本身也受伤,并蒙受身心理的创伤及受尽折磨。
他指出,被告已婚及育有2名孩子及母亲需要养育及照顾,也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冀法庭轻判及要求刑期同时执行。
此案主控莫哈末华菲副检察司说,上述案件导致巫裔家庭一家4口,包括双亲、婴儿与亲友死亡,及另1名幼童受重伤,如今成了孤儿。
他强调,法庭判刑应让社会起防范及让其他重型车辆司机起惩戒作用,让他们着重公路使用安全的责任。
他指出,涉及重型车辆的车祸频密发生,最近FRU车祸及UPSI车祸分别导致9名警察及15名学生逝世,法庭应给予重判,警惕鲁莽驾驶者。
高庭法官诺诺鲁薇娜聆听双方诉求后,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