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呼吁总检察署和警方,重新检讨将赵明福命案列为“无进一步行动”(NFA)的决定,并对相关官员展开必要的刑事提控。
该会今日发文指出,若总检察署与警方仍要维持NFA,那么按照良好治理原则,当局必须公开完整的警方调查内容,并解释为何涉案的反贪污委员会官员未被追究责任。
“赵明福命案是一个清楚的警示,提醒我们必须捍卫人权、法治与制度问责。”
该会说,上诉庭在2014年推翻验尸庭的“悬案”判决,裁定一人或数人需为赵明福死亡负责,可令人遗憾的是,至今仍未见任何已知的刑事提控或纪律行动,突显执法与制度问责机制存在严重缺陷。
人权委员会重申,联邦宪法第5条款保障的生命权不仅防止任意剥夺生命,也对国家施加正面义务,要求国家必须对所有扣押期间的死亡案件展开彻底、独立与有效的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
“若未履行这一义务,不仅违反国内宪法责任,也违反大马对国际人权的承诺。”

文告说,调查与讯问应该遵循调查和信息收集过程中的有效询问原则,以非强制、基于科学和符合人权的方式进行。
该会也敦促政府,尽快批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以明确体现大马终结酷刑、捍卫人类尊严、加强制度诚信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