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14名男子因偷窃马电讯价值逾1万令吉的电缆,今日遭推事庭各罚5000令吉。
推事法拉娜比拉是在14名被告,即拉马沙米、拉威、莫哈末哈金、莫哈末海卡、祖法米、阿斯马迪、莫哈末沙鲁、莫哈末拉马丹、莫哈末拉扎里、沙菲詹、依曼里法依、莫哈末祖菲迪、再努丁、阿纳斯阿兹兰和詹祖苏基认罪后,作出上述裁决。
推事也谕令这些年介22至58岁的被告,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5个月刑期替代。
他们被控于6月12日凌晨4时,在吉隆坡甲洞卫星市浪依淡路住宅区,盗窃总值1万令吉的马电讯各式铜缆,抵触刑事法典第379条文(盗窃),并与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若再犯则可被判坐牢、罚款和鞭笞。
主控官为安丽比副检察司;拉威代表律师为克马甘;其他被告则无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