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被控与SRC国际公司案有关的三项追加洗钱控状一案,今日获高庭宣判无事省释(DNAA)。
尽管如此,基于他还背负另外7项SRC公司洗钱案罪成的判决,因此仍无法离开铁窗生活。

法官慕尼安迪是在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提出无事省释申请后,作出上述判决。
总检察署是在本月11日,决定拒绝接纳纳吉为寻求撤销控状而呈交的陈情书。
在今日的庭审,沙菲宜则基于控方需时获取相关证物文件,加上需备妥证人的书面证词,因此,出于公正考量而向法庭提出上无事省释申请。
无事省释也是在不等于无罪下释放,指被告暂时被解除指控,但如果检方决定恢复指控,则将来仍可能因相同罪行被起诉。
慕尼安迪在裁决时说,此案悬而未决长达6年之久,至今未有任何证人被传召供证,而是不断申请展期,这显示检方尚未准备好让案件开审。
“然而,检方至今仍未准备好在近期内进入诉讼,因为尚未收集并获取必要的文件证据,以作为指控被告的证据。”
“审讯长期迟迟未展开,已让被告饱受折磨,失去了及时解决案件的机会。”
他提及,法庭注意到一项关键事实,即控罪涉及的指控可追溯至2014年;如今已是2025年,此案却仍未进入审讯阶段。
“基于上述因素,法庭认为最适当的裁决,是给予被告无事省释,以让他暂时不再背负当前的控罪。”
“实际上,这项无事省释裁决并不会对检方造成不利,因为一旦准备就绪,控方仍可继续提控。”
纳吉是于2019年2月3日,被控3项涉及SRC公司2700万令吉遭挪用的洗黑钱控罪,唯他否认有罪,这是他被控涉及SRC公司资金遭挪用的第二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