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指出,若纳吉最终在有关居家服刑附加谕旨的司法检讨案件中败诉,其当事人最快仍能在9月,申请假释。
他说,由于纳吉原本被判的12年监禁刑期,已获特赦局减半至6年,而表现良好的囚犯,可获三分之一的刑期减免,因此意味在扣除2年刑期后,纳吉只需在监狱服刑4年。
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导,沙菲宜今日出席一场主题为“寻找真相:两个谕旨之间”的座谈会时指出,纳吉已服刑将近3年,因此认为其当事人能获假释的几率蛮高。
他形容,纳吉是行为良好的模范囚犯,服刑期间攻读博士学位,因此他看不出当局有任何理由驳回纳吉假释申请。

根据监狱法令第46(E)(6)条文,囚犯在获特赦局减刑后,可在为至少一半的刑期服刑后,有资格获监狱局考虑批准假释。
纳吉是于2022年8月23日,在联邦法院驳回他为被判7项涉及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罪成而入禀的上诉申请后,入狱服刑。
但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由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主持的第61次会议后,在2月2日发文告宣布该局议决纳吉的刑期获准减半。
纳吉在去年4月1日,为寻求政府证实苏丹阿都拉是否有下达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而向高庭申请准令入禀司法检讨案件,但高庭于同年7月3日驳回其申请。
联邦法院将于7月1日,聆审总检察长拿督莫哈末杜苏基,针对上诉庭以2比1的多数裁决,批准纳吉可入禀上述司法检讨案件的裁决,而向法院提交的上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