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人权委员会儿童事务专员法拉博士促请警方,详细调查有者通过面子书名为“小学儿童”的群组,散播涉及未成年少女的照片一事和引起网民发表构成性骚扰儿童性质的猥亵留言。
法拉今日发文告指出,网民的有关行径不仅无礼,更可因散播涉及儿童的照片或内容,引致他人对儿童发表猥亵留言,而被执法当局援引不同法令调查。
她说,当局可援引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0条文、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11条文和刑事法典第292条文,调查发布不雅内容的网民。
因此,她呼吁警方,针对上述面子书群组的幕后管理员和网民发表猥亵留言,展开详细调查。
她也敦促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以更积极和严厉的措施,应对网民对儿童发表含有性暗示的淫秽言语一事,监督、截堵和对发布有关内容的社媒帐号采取对付行动。

此外,她提醒民众,在网络世界保护儿童是集体责任,父母、教师、数码平台经营者、政策拟定者和公众需一起确保国内的数码平台,可免于令儿童遭受剥削和骚扰。
“当看到可疑或可能令儿童失去尊严的内容,各界受促对此更为敏感,立即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