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9日讯)一名保安人员拖欠8个月车贷,但为了避免银行拖车而使用假车牌,结果被推事庭判处罚款5000令吉;也因无牌驾驶被判处两个月监禁。
被告阿兹曼曼戈拉(36岁)今日在推事顿斯迪文面前认罪使用假车牌后,被判处上述刑罚,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2个月监禁替代。
他承认于去年6月26日早上9时40分左右,在清真寺路犯下罪行。
除了使用假车牌,阿兹曼也承认另外两项指控,即无牌驾驶和驾驶未投保车辆。
他因无牌驾驶被判处两个月监禁,以及驾驶没有保险的车辆被判罚款500令吉或一个月监禁。
此外,推事庭也判他自定罪日起的12个月内不得考取驾照。

阿兹曼没有聘请代表律师,他以月入仅1500令吉,且需负担妻儿及有健康问题的双亲为由,要求法庭轻判。
不过,主控官祖安李(译音)助理警监基于公众利益,以及被告是一名惯犯,有14张罚单,包括尚未解决的惯犯违规行为,要求法庭判予更重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