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甲12日讯)“拒绝母亲为她洗澡,惊揭6岁女童遭男子性侵”案;受害女童父亲申诉案发7个月,此案至今仍没有下文,为爱女忧心不已。
最令女童父亲难过又无力的是,该名被指控用手插入女儿私处的年约40岁男子如今仍逍遥法外,且大言不惭对外声称案件已经了结。
女童父亲唐先生(61岁)今日通过马青礼让区团团长王祺翔,二度召开记者会,述诉这半年多来全力配合警方调查及推进案件发展,无数次放下工作奔波位于新山的柔佛州警察总部及东甲警区,但每次得到的答案都是“等”。

他指出,今年一月揭露女儿遭性侵后,很庆幸事后获警方安排到新山儿童侦查中心(CIC)录取口供及指认嫌犯。
他披露,女儿在指认过程中,两次确认性侵她的人为该名男子。
唐先生过去半年多来,每天期盼警方能尽快侦查案件,并将男子绳之以法,奈何他多次追问查案官及亲自到警局询问都得不到答案。
他说,东甲社区甚至遥传,该名男子到处跟人说此案已了结,他已“脱身”。
“我听了感到非常难过,年幼的女儿被可恶的‘叔叔’伤害,作为爸爸的我无论如何须为她讨回公道。”
他希望此案必须查个水落石出,犯罪者受到法律制裁,但他不知道还要等多久,才有一个交代?
王祺翔指出,据他向东甲警区主任了解,此案于5月已完成调查报告,并交给总检察署,且案件将由麻坡检察署负责。
他将协助家属继续推进案件进展,并呼吁家长以此案为借鉴,外出时务必看护好孩子,不要让孩子离开视线范围,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出席者包括东甲县新村委员会秘书长李辉良。
新闻背景:
此儿童性侵案发生于今年1月5日及27日,40余岁男子被指控以“赠送新年爆竹”为诱饵,将女童带上他泊在女童父母经营饮食生意地点附近的轿车内,用手指触摸及戮破其下体。
受害女童在母亲为她洗澡时强力抗拒,并申诉下体疼痛,多日后才肯透露是一名认识的叔叔二度对她下手。
唐先生立即带爱女前往诊所检查,医生告知其下体的皮外伤是人为所致,愤而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