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集团在工业区设置“炼毒厂”,炼制毒品在大马销售,以及运往澳洲、印尼等地牟利;警方上门捣毁后,起获逾3586公斤、市值近6亿令吉的各类摇头丸,并逮捕4名本地男子!
落网4名嫌犯在该贩毒集团中,各自扮演不同关键角色;警方也在行动中,充公总值33万6224令吉的5辆交通工具、现款、金饰、金币等。
警察总长拿督斯里莫哈末卡立透露,这是警方在今年侦破最大宗摇头丸毒品案;4名落网嫌犯年龄介于34至51岁,在集团中负责协调、炼毒、助理及运输。
他说,这个相信与外国贩毒集团挂钩的不法集团于今年7月开始活跃,他们租用工业区建筑物炼毒,分销到本地及外国毒品市场。
他今天在武吉阿曼肃毒局总监拿督胡仙及副总监(情报行动)拿督末再尼陪同下,在吉隆坡警察训练中心的记者会上说,警方是于本月10日,根据可靠情报在在隆市甲洞工业区逮捕3名本地男子,并起获3330公斤的液状摇头丸、1200公斤及213.7公斤液状及粉状化学品;此外,也缴获各种制毒器皿。”
他说,警方随后在附近地区的建筑物起获25.3公斤粉状及固态摇头丸,231.15公斤(液状),各别装在玻璃瓶及塑胶桶的947.35公斤液状化学品,52.4公斤的粉状化学品等。
“较后到雪州邓普勒广场地区一间住家逮捕第4名嫌犯,惟现场没有发现毒品。”
他说,警方也充公5辆轿车、1辆叉车、现款、金饰、数枚金币,总值33万6224令吉。
莫哈末卡立指出,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条文及1988年危险毒品法令(充公财产)调查此案。
“警方在4名嫌犯延扣满7天后,今天再获得7天庭令至本月23日,延扣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