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媒体理事会指出,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向《星洲日报》和《光芒日报》出版公司开出10万令吉罚单的惩处过于严苛,且比例与违规行为不符,这可能会在新闻业营造恐惧氛围,并陷入过度自我审查。
媒理会今日发文告指出,该会理解新闻准确度与尊重国家象征的重要性,但过重的惩罚不仅无助于改善问题,还将削弱媒体履行向公众传递讯息,和监督当权者的核心职责。
文告说,媒理会认可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下的执法权,但执法须兼顾平衡和公正准则。
文告提醒,我国媒体行业正经历技术的快速变革,人工智能和其他数码工具也在重塑新闻收集、核实和传播的方式,而严苛惩罚将阻碍新闻机构利用有关技术进行实验和创新,进而损害更具活力和前瞻性的媒体格局。
媒理会呼吁,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内政部、媒体机构和该会展开建设性沟通,以制定更清晰的指导方针与透明的协作框架来处理此类事务。
“我们的共同目标是维护新闻诚信和公众知情权,同时为媒体提供成长、适应和创新的空间。”
文告强调,该理事会也将致力于与所有利益相关方合作,共同维护负责任的新闻报导,并捍卫媒体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