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总检察署证实,该机构已针对上诉庭改判民主联盟党(MUDA)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无罪释放的裁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指出,控方向联邦法院提出申请,推翻上诉庭的裁决并恢复高庭裁决与刑罚与任何相关庭令。
他说,控方是基于上诉庭在法律和案情方面出现失误,才在6月25日改判赛沙迪无罪成立一事提出上诉。

控方在上诉申请中指出,上诉庭在裁定汇入赛沙迪银行户头的12万令吉款项属于让他时,应当说明汇款的原因,同时也指上诉庭称控方和反贪会向第13控方证人拉菲益施加压力的说法也毫无根据。
控方也指出,上诉庭驳回拉菲益称赛沙迪在2020年3月6日提取100万令吉款项前,对他不利的所有供词也是失误,因为有关供词可以证明赛沙迪存有恶意且不诚实。
“上诉庭法官指控方无法针对案件提出表面证据的说法也是错误的,因为控方已透过可信任的供词证明串谋罪行。
“此外,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的洗黑钱罪是一个可独立运行的控状,无需附加罪行,因此赛沙迪的自辩只是一味的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