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4日讯)Maj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丹斯里阿布沙希因涉嫌挪用隆布大道扩建工程(MEX II)的资金,今日再被加控1项涉及挪用该公司1亿4555万令吉的刑事失信控罪,但他否认有罪。
现年74岁的阿布沙希在聆听法庭通译员宣读控状内容后,在地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希尔面前,表明他不认罪。
他被控作为Maj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挪用他受委托掌管该公司存放在联昌银行户头的总值1亿4555万令吉资金,把这笔钱汇入Golden Base建筑私人有限公司设于马来亚伊斯兰银行的托管户头。

他被指于2018年1月12日至同年6月3日,在雪州八打灵县沙登柏兰岭花园的一间马来亚伊斯兰银行分行犯罪,触犯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刑事失信)。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和不超过20年、鞭笞和罚款。
此前,阿布沙希因涉嫌挪用公司为上述工程发行伊斯兰债券筹措的资金,而于9月8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4项涉及3亿1312万4617令吉款项的刑事失信罪和13项洗黑钱罪。
他当时不认罪后,获地庭法官苏扎娜批准以150万令吉的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其护照也需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因此,随着他今日被加控1项刑事失信控罪,意味他目前因涉嫌挪用上述工程的资金,已背负18项刑事控罪。
在阿布沙希被控后,主控官拿督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向法官申请把案件从莎阿南地庭,移交到吉隆坡地庭审理。
法官莫哈末纳希尔批准控方的上述申请,并批准被告沿用他本月初在吉隆坡地庭,获准保外候审的保释条件。
(本报陈梓健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