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5日讯)日前擅闯他人店屋,并性骚扰女店员的巫裔青年,今早被控性骚扰及吸毒,他皆俯首认罪,被判罚款8000令吉。
被告莫哈末阿米鲁(30岁),于今早被警方扣押上浮罗山背法庭,分别面对2项控罪。

根据首个控状,被告于本月19日早上9时30分,突闯入峇六拜Golden Triangle2商业区一家玩具店的仓库内,拉下铁卷门并对该店的女员工,即20岁的受害者陈莹洁(译音)进行性骚扰,甚至企图要求与对方发生性关系,触犯刑事法典509(蓄意侮辱他人贞洁)条文。
被控者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被告被控于8月29日晚上11时20分,在西南县警区肃毒组办公室内,被发现吸食吗啡,触犯1952 年危险毒品法令15(1)(a) 条文,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8B条文。
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年监禁,及不超过5000令吉罚款,并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8B条文下,强制接受警方监督不少于2年,不超过3年。

被告聆听2项控状后,皆表示认罪,并通过法律援助律师向法庭求情,以罚款代替监禁。
最终推事谢慧婷(译音)宣布,被告在首个控状下,罚款6500令吉,至于次项控状,则罚款15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