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讯)上诉庭维持林立迎诽谤满星云集团创办人拿督斯里赖彩云罪成判决,但认为高庭裁定的200万令吉赔偿金过高,因此降至7万5000令吉。
法庭也裁定,林立迎需分别支付赖彩云和其公司5万令吉和2万5000令吉普通赔偿,以及支付5万令吉堂费,总共需付12万5000令吉。有关堂费也是从25万令吉减至5万令吉。
由拿督阿末再迪、拿督科林劳伦斯和拿督法依莎组成的上诉庭三司,在聆听上诉人林立迎的代表律师和答辩人赖彩云及其公司的代表律师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科林劳伦斯指出,三司认为,林立迎于本案中的行为属轻率鲁莽,未能提供任何事实证据,没对所收到的消息进行尽职调查,明显欠缺应有的谨慎。
赖彩云及满星云集团于2019年6月起诉林立迎在英文及中文报章发表诽谤言论,指他们从事非法业务及欺骗中国投资者。
高庭于2023年3月16日裁定,满星云集团创办人拿督斯里赖彩云胜诉,谕令林立迎需为诽谤言论赔偿200万令吉和25万令吉堂费,林立迎当日随即提出上诉。
林立迎随后发起众筹,并在72小时内成功筹获225万令吉,款项交由律师保管。
2023年11月29日,林立迎获得上诉庭发出暂缓执行令,暂不需赔偿200万令吉给满星云集团和赖彩云。
这笔200万令吉赔偿金,据信是过去20年来诽谤案中裁定的最高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