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30日讯)柬埔寨籍男子因涉嫌向两名航空公司员工动粗及骂粗口,今日在推事庭面控,被告当庭认罪。
被告林伟达(译音,41岁,旅行社员工)是在聆听法庭通译员以中文宣读2项控状后,在法官阿末弗亚面对认罪。
不过,基于此案属于推事庭权限,法官择定明日做出裁决。
首控状指出,被告被控在今年9月28日晚上7时50分左右,在吉隆坡国际机场卫星大楼对峇迪航空保安官员赛益莫哈末沙菲益动粗,他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52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个月,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控状指出,被告于同一天下午5时20分,在香港飞往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一航站楼的峇迪航空OD606航班上,以粗口辱骂空服员尤赛益尤索夫。
被告因此抵触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第14条文,罪成可被判罚款100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诺法哈宁副检察司,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