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0日讯)收割油棕工友强奸同住一屋的未成年小姨子,东窗事发后,岳母大义灭亲,带着受害女儿报警,他今日被控两项强奸罪时,当庭认罪。
39岁被告莫哈末依万今日被警方押往法庭面对2项强奸控罪,他在麻坡第一地庭法官诺丽曼面前聆听控状后,对控状直认不讳。
第一控状指出,被告在今年3月凌晨1时,在居銮一间民宅,强奸年仅13岁未成年少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强奸)条文。
(刘福来摄)
第二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8月31日凌晨12时01分,在居銮永平路甘榜马拉尤4英里处的住家,强奸同一名13岁受害者,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强奸)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和鞭笞。
此案主控官诺阿米拉艾鲁林副检察司在庭上指出,由于控方尚未准备好被告控状案情书,建议法官择日定罪。

法官诺丽曼也询问被告是否作好今日判决的准备,或者向法庭申请保释,被告表示他没有工作,没钱保释,但想见见妻子。
法官于是取消被告的现金保释,并将此案择定在10月7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