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男子在试用期间因孩子3次住院、母亲离世和本身确诊新冠肺炎而频繁请假,最终被公司以“请假次数过多,表现不佳”为由辞退。
一名女子在社媒诉苦说,她的丈夫因请太多假而没通过公司试用期,被解雇。
“我的宝宝已经第三次住院,婆婆在登嘉楼去世,丈夫又因照顾母亲感染新冠肺炎,年仅3岁的孩子也病倒住院,他请假都是因为家人的缘故。”
女子说,她分享此事是想抒发心情,并非要抹黑公司或要求公司体谅,她和丈夫也不曾说自己是受害者。
有网民留言提及,上述情况可分别请丧假、病假和紧急假,试用期也享有14天病假,也许女子丈夫可尝试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也许还有商量余地。
有网民则建议女子丈夫要求公司发出解雇信,并备好所有请假证明文件向劳工局举报,因为父母去世和孩子生病都是正当理由,若条件附合,接下来可在60天内前往社险机构申请就业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