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9日讯)一名政府大学生因贩卖色情内容牟利,他今日在地庭被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万令吉。
法官阿末卜艾在24岁的莫哈末艾迪尔认罪后,作出上述判决,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代替。他选择缴付罚款。
根据控状,他于2024年3月1日晚上10时45分,在位于雪兰莪莎阿南的住家,通过账号“@sanomanji89”发布色情内容供商业用途。
该内容随后于同年4月4日早上11时在雪邦一栋公寓被发现,因此抵触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2)(a)条文。

他也被控抵触相同法令的第233(3)条文,因使用Telegram账号“@cocomelon87”提供色情影片作商业用途,并收取100令吉报酬,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若重犯,每日加罚1000令吉。
根据案情,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一名官员伪装成买家,发送私信给“@sanomanji89”账号以购买名为“Promo July24”的色情影片,并以Touch ‘n Go充值码支付100令吉。
较早前,来自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主控官法德里副检察司指出,此案必须施以警示性的惩罚,以让公众知道贩卖色情内容绝非小事。
代表律师莎布丽娜则恳请法庭从轻发落,因为其当事人年纪尚轻,刚完成实习,还没有固定收入。
“被告是国家高等教育基金贷款者,完全依赖父母,每月家庭收入约3200令吉。此外,被告一名弟弟患有慢性疾病,另一名弟弟则是残障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