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1日讯)15岁未成年少女彻夜未归,遭母亲追问,才揭露遭摩哆维修员强奸,后者今日面控时认罪,获准以1万令吉保外,而法庭择日下判。
来自东甲摩哆维修员的20岁被告依克峇,今日被警方拘押上庭,面对一项强奸指控,被告在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莫哈末凯里面前聆听控状后,对控状直认不讳。
法官考量被告的家庭与背景,并谕令控方提呈被告的身世报告,法官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被告期间不允许骚扰受害者,每月必须到警局报到,案件择日在11月27日下判。
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10月12日凌晨4时,在东甲吉双绍嘉娜花园一间住家,涉及强奸年仅15岁未成年少女,牴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据警方调查报告揭露,少女在放学后,随被告回家,少女彻夜没有回家,直到隔天凌晨返家时,遭母亲追问下,才揭露出在被告家遭到强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