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总检察署指出,提控两名教师的决定是在全面审查调查结果后做出的,调查显示有充分依据表明他们在鞭打一名学生至受伤的行为,已超出既定规定。
总检察署文告指出,该署采取检控行动旨在维护儿童福祉,确保无人采取超越法律界限的行动。
该署强调,对两名相关教师提出的指控并非意图贬低教师职业和尊严,相反,这是考虑了包括特殊学生的权利和福利在内的多种因素后做出的。
“本署认可教师在教育和塑造国家下一代方面的重大作用。

“与此同时,本署致力于确保所采取的每一项行动都是公平、公正,并基于法律原则,以保护所有各方,特别是儿童和弱势群体的利益。”
文告指出,总检察署根据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提控有关两名教师,他们因分别鞭打一名学生至受伤而犯下罪行。根据上述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罚款或鞭刑,或其中任何两种刑罚。
该署于2025年10月6日分别在槟城乔治市第二和第三推事庭提控两名教师。
根据之前报导,槟城孔圣庙中华中学一名现职教师及一名退休教师,于2025年10月6日,分别被控上乔治市推事庭,指控他们在2023年以藤条鞭打一名13岁男学生,导致对方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