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9日讯) 4名男子皆否认非法出售属于州政府土地的榴梿,并从中获利,每人被允以2万令吉及附加条件保释候审,案件另择12月9日过堂。
首名被告黎盛华(译名,44岁)面临2项控罪,被控于去年7月25日、9月2日及今年1月29日及4月15日,在双溪吉流花园,未经许可贩卖属于州秘书机构土地的榴梿,并获得1万4885令吉的盈利。
被告律师的代表莫哈末阿米鲁代为求情时说,被告单身,并与父母同住,同时需要照顾双亲。
他说,被告在延扣期间,也非常配合反贪会的调查,希望减轻保释金及最低的保释金额。

次名被告陈瑞祥(译名,53岁),面临5项控罪被控从去年7月至今年8月,在双溪吉流花园,未经许可贩卖属于州秘书机构土地的榴梿,共4万8774令吉。
被告律师的代表莫哈末阿米鲁代为求情时说,被告已婚,并与妻子育有7名孩子,同时需要承担孩子们的开销。
他说,被告并没有犯罪前科,同时也非常配合反贪会的调查,希望减轻保释金额。
第3名被告蔡盛闻(译名,64岁)被控于今年7月11日及8月12日,在双溪吉流花园,未经许可贩卖属于州秘书机构土地的榴梿,并获得1万5945令吉的盈利。
被告律师的代表莫哈末阿米鲁代为求情时说,被告已婚,并与妻子育有3名7至17岁的孩子,需要承担家庭开支。
他说,被告没有任何犯罪前科,加上患有三高,即是糖尿病、高血压及高胆固醇,需要定时前往私人诊所复诊。
“希望法庭念在被告只有一项控罪,能酌情处理,减低保释金额。”
第4名被告唐廷福(译名,60岁)被控从去年7月至今年10月期间,在劳勿县内,未经许可贩卖属于彭州政府的保留林地段的榴梿,并获得45万4365令吉的盈利。
由于被告不谙马来语,并在华裔翻译员讲解控状后,否认有罪。
被告律师的代表莫哈末阿米鲁代为求情时说,被告今年60岁,已婚并与妻子同住,同时患有心脏病,需要定时吃药及检查。
他说,被告得知被通缉后,也立即与反贪会联系,并配合调查。

上述行为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及第613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和罚款不少于非法活动收益的5倍数额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反贪会依祖阿依娜副检察司主控官建议法庭给予每人4及5万令吉保外、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每月到邻近的反贪会报到,以及不与任何控方证人接触。
法官莎芝莉娜随后允许每名被告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同时需交出国际护照及每个月到反贪会报到,并在审讯期间,不得骚扰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