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人力资源部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5年雇员社会安全(修正)法案一读,建议社险会员在下班后,仍可获得24小时全天候的“非工伤”(bukan bencana kerja)社险保障,但保障不包括社险机构认定的自雇人士、家庭主妇和疾病伤害。
人资部长沈志强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结束后,提呈上述法案一读。
法案新增第2(14A)条文阐明,“非工伤”意指员工因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人身伤害,但该事故并非在工作期间发生或与之相关的受伤事故。
为了实行全天候社险保障,法案建议修改第2、6、15、22、26、29、32、34、37及44条文,以纳入关于工伤和非工伤相关字眼。
第96B条文建议,有3种情况不适用于雇员社会保障法令下阐明的“非工伤”,这些情况分别是:
1/2017年自雇人士社会安全法令下的自雇职业伤害。
2/2022年家庭主妇社会保障法令下的家庭主妇的伤害。
3/受保人因任何疾病而遭受损害。
第96C条文阐明,受保人或其供养的人士(视情况而定),如因同一期间、同一类或相关的伤残而有资格领取与伤残或死亡有关的福利,不得同时根据本法令或由社险机构管理的其他任何法令,领取相同或类似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