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0日讯)上诉庭今日维持一名拥毒罪名成立的自雇男子,遭判处30年监禁及6下鞭笞的判决。
以法官拿督阿兹曼为首的上诉庭三司,驳回被告阿末法利兹就种植大麻、持有大麻种子及大麻制品三项罪名的上诉。
阿兹曼宣读判决时指出:“高庭维持对被告的三项定罪判决时,不存在任何错误。”
他说,被告母亲证词提供了关键证据,清晰建立了首项指控与在被告房间内查获相关物证之间的关联。
“高庭维持地庭对被告定罪的决定应予维持。”
上诉庭另两司为法官拿督阿兹米和拿督莫哈末拉兹。
去年6月28日,地庭就种植大麻罪名判处46岁的被告阿末法利兹30年监禁(依法视同无期徒刑)及6下鞭刑。另两项持有13.77克大麻及大麻种子罪名各判处2年监禁,刑期自2022年4月13日被捕日起同步执行。
被告于2022年4月13日,在霹雳太平章吉遮令孟特里花园的一处住宅,犯下上述罪行。
今年3月7日,高庭维持地庭判决。被告随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但未对刑期提出异议。
根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6B(1)(a)条文,种植大麻行为依同法第6B(3)条文定罪,将强制判处无期徒刑及不少于6下鞭刑。
案情显示,警方根据线报展开监视后突击搜查涉嫌种植大麻的住宅。警方在住宅后方棚屋内发现被告站在距离三盆大麻植株约一尺处,随后在房间内查获大麻种子及大麻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