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4日讯)“商人殴打孕妻至昏迷”案;新山高庭驳回42岁被告的上诉,维持10年监禁的判决。
42岁被告罗斯马尼,被控于2021年5月4日清晨,在其位于新山拉庆甘榜阿曼的组屋单位内,对当时正怀孕的第三任妻子嘉希达拳打脚踢,甚至用将妻子踩在地上,造成其身受重伤,昏迷不醒。
被告于去年12月9日在新山地庭被判处10年监禁,刑期由当日开始,唯新山高庭于今年2月25日允准被告暂缓刑期,等待高庭的上诉裁决。
被告在暂缓刑期前,已经坐牢79天。

新山高庭法官阿坦穆斯塔法今日驳回被告上诉,维持新山地庭早前的判决,同时也驳回控方要求加重被告10年监禁刑期的交叉上诉。
法官指出,在审查诉讼纪录与辨方提出的论点后,并没有充分的理由推翻原审法庭的判决。
由于被告将向布城上诉庭,继续提出上诉,法官允准被告暂缓执行刑罚。
不过被告的保释金从1万令吉提高至2万5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以及每月需到邻近警局报导。
案件主控官为乌马尔及西蒂法蒂玛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为卡马西山、莫哈末诺塔姆林及诺爱娜。
被告在4年前殴打的妻子嘉希达是一名前公务员,在新山中央医院加护病房接受初步治疗后,目前已转入森美兰芙蓉端姑嘉法医院继续救治。
嘉希达也于2021年11月30日剖腹产下一名男婴,唯男婴现已被鉴定为残疾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