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5日综合电)台湾网红谢侑芯在马来西亚离奇身亡,案情急转直下。马来西亚警方日前正式将案件改列“谋杀案”方向侦办,而与她生前最后接触的马来西亚歌手黄明志,周三(5日)凌晨主动到警局投案。由于死者是台湾人,外界关注台湾是否有权对黄明志进行司法追诉,台湾律师刘韦廷也提出专业解析。
刘韦廷周二(4日)在面子书以“谢侑芯之死成境外谋杀?黄明志会被引渡来台吗?”为题发文表示,黄明志因“护理女神”谢侑芯命案备受关注。警方在酒店查获9颗摇头丸,并验出其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冰毒等多项阳性反应;马来西亚政府先以持有、施用毒品侦办,后续更朝谋杀方向侦办。刘韦廷指出:“就算人在马来西亚,也不代表能躲过台湾的司法追诉”。
接着刘韦廷列出以下3点关键表示,如果最终认定是杀人等重罪,马来西亚审完不代表结案。若黄明志在马来西亚服刑完毕,台湾可以请求引渡,或当事人一入境台湾,就能依法拘提、起诉、审判、执行。刘韦廷强调:“司法不会因为‘地点不同’就放生”。
一、若外国人在境外对台湾人犯最轻本刑3年以上之罪,台湾有刑事管辖权。
二、同一行为即便已在国外受审、入监,台湾仍可依法起诉与审判;但会依其在国外受刑情形,斟酌是否全部或一部免除其刑之执行。
三、若涉杀人,台湾法下最重可到死刑。


文:台湾民视新闻网、台湾三立新闻网
图:irisirisss900 IG、台湾中时新闻网 档案照、刘韦廷律师 面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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