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土团党泗岩沫区部署理主席阿当拉兰,在缴清410万令吉罚款后获法庭释放,是因控方行使酌情权,来撤销其贪污和洗黑钱控状。
她说,阿当拉兰面对的12项控状,其中5项是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的贪污罪,以及7项是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的洗黑钱罪。
她指出,在8月20日的案件审理中,反贪会主控官告知法庭,阿当拉兰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92(1)条文之下,于8月18日缴付了410万令吉。
阿莎丽娜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书面回答公正党务边国会议员陈家兴的提问时说,主控官随后依据刑事程序法典第254(1)条文向法庭申请撤销所有控状。
“法庭因此作出无事省释(DNAA,在不等于无罪下释放)裁决。”

她指出,主控官是依据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所赋予的酌情权,作出了撤控的决定。
“此外,被告的代表律师向法庭陈词,认为被告应获得无罪释放的裁决。”
阿莎丽娜说,在听取双方陈词后,地庭法官依据刑事程序法典第254(3)条文,裁定阿当拉兰无罪释放。
“法庭的谕令是符合法律程序。”
阿当拉兰在2023年2月21日,被控向MIE基建与能源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经理末祖索,索取工程总值3.5%至7%的贿金,以便协助该公司获得Jana Wibawa计划下的工程,即总值4780万令吉在玻璃市双溪阿当至甘榜峇纳的造路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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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阿当拉兰也被控收受末祖索50万令吉的款项,这笔款项也汇入其联昌国际银行的户头,他被指在2021年3月及11月26日,分别在Dutamas的一家餐馆和联昌国际银行位于武吉东姑的分行犯下上述罪行。
接着,他也于同年2月22日,在有关计划中被控收取410万令吉贿金2项罪名,并在同月再被控在相同计划索取200万令吉贿金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