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教育部表明,各校行政人员,即校长和副校长已获全权,以检查学生书包,并没收被视为危险和被禁止携带到校的物品,如手机等,旨在确保保障校园安全,同时不影响教学与学习的进程。
教育总监莫哈末阿占说,教育部自2009年起已发布的通令文件,明确规定学生不可携带或在校内使用手机,因此相关文件可作为学校行政人员定期检查学生携带违禁品的指南或依据,因此该部无意逐一列出所有违禁物品,因这属常识。
“学校管理层拥有全权决定学生禁止携带的物品清单,可根据其判断与智慧作出决定。现有通令也给校方行使专业酌情权与立即采取行动的空间,确保学生的安全与福祉获得保障。”
莫哈末阿占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访问时说,尽管禁止携带手机的规定已实施多年,但自冠病疫情后,手机使用成为普遍现象,该规定似乎逐渐被遗忘。
他说,校方可与教长或家教协会沟通,重新阐明有关违禁物品及手机使用的规定,并强化对现有条例的理解。
“当安全或纪律问题频繁发生时,不应互相指责。其实这项规定早已存在,只是如今需要再度强调。”

他补充,除了手机,校方也可禁止学生,携带其他可能带来安全风险或影响专注力的物品,如携带长铁尺在当前校园霸凌事件频发的背景下,可能被视为危险物,所以这都取决于各校的判断。
询及禁止学生携带化妆品入校的争议时,莫哈末阿占解释,这决定同样取决于学校的自主判断。
他强调,家长应理解学校在确保学习环境安全与有利的责任与角色,而任何不满,可与校方理性沟通,无需制造冲突,毕竟教育核心是塑造学生的学习与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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