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6日讯)“邻居1通电话救3命”案;警方证实接获受害者投报,列为蓄意纵火以及刑事恐吓角度展开深入调查。
居銮警区主任峇林助理总监今日下午发文告指出,居銮警区总部控制中心于昨日凌晨4时16分左右接获紧急来电,指居銮实里拉龙新村实里拉龙路(Jalan Sri Lalang)一户民宅前发生火灾。
他指出,根据警方初步调查,事件发生于凌晨4时左右,事主接到邻居通告,才发现泊在屋前的丰田Camry轿车起火燃烧。
“警方抵达现场后发现,轿车已被烧毁,现场同时发现一张带有恐吓字眼的纸张。”
他说,居銮消拯局于昨日凌晨4时16分左右成功扑灭火势。
峇林指出,柔佛州警察总部刑事调查组与居銮消拯局法医单位已介入调查,将援引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纵火)调查,涉案人士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4年及罚款,同时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调查,涉案人士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早前报导,居住在居銮县实里拉龙新村的31岁小园主黄淞霖住家,在昨日凌晨发生疑遭大耳窿跑腿点错相纵火案,一家三口在熟睡中险遭祝融吞噬。